潭州“崇宁五十两”银铤(dìng)北宋此银铤,头阔,细腰,形似蝴蝶结,为标准宋代标准银铤造型。其上赞刻有44字,其内容为“潭州酒务抵当所准,提举司指挥支常平坊场,积剩钱买到银壹铤重伍拾两专秤库蔚,崇宁肆年行人李长文”。通过以上文字,可以知道银铤的铸造时间,重量,购买的部门以及事由,还有执行人一一记录在案。崇宁四年,为公元1105年,正值徽宗在位,这时中国的税负以唐代的实物税,逐渐转变为货币税。在发展经济的同时,又以利运输。“潭州酒务”为政府实施的酒类专卖制度而在地方设立的官员,五十两银铤为宋代银铤之最大重量,由此不难看出当时社会经济之发达。当然最后经办人一定要把自己的名字刻上,以备日后查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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